恒峰g22国际基础星沙园区4号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恒峰g22国际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恒峰g22国际产发或甲方)就我司恒峰g22国际基础星沙园区4号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发包。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现邀请全国范围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与询比。
1.基本情况
1.1建设单位:恒峰g22国际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恒峰g22国际基础星沙园区4号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3项目规模:恒峰g22国际基础星沙园区4号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1004.4kW(以实际安装容量为准),组件甲供。
1.4项目最高控制限价为人民币226万元(含9%增值税),超出此价格将视为无效响应。
1.5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东三路5号
1.6项目施工工期:60个日历日(以实际工期为准,工期延长不增加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影响正常施工时,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1.7质量标准:施工按照国家相关光伏电站设计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满足甲方谈判文件要求
- 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东三路5号,拟在恒峰g22国际基础星沙园区4号厂房的屋顶空余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安装容量直流侧:1004.4kW,交流侧:900kW(以实际设计安装容量为准),支架采用预制混凝土压块配重压载式安装(组件安装角度15°),为匹配支架安装需对屋顶防水隔热层进行更换或其他技术处理。采用400V用户侧并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接入至园区的配电房。
2.1本项目采购内容:
拟采购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简称乙方),对项目进行EPC总承包(组件甲供):恒峰g22国际基础4号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乙方负责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可研报告编制、电网接入相关手续办理、电网公司并网接入报告批复整改、采购、施工、调试、并网前验收、供电公司验收并网、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在完工移交前,提供一个设施配套和功能完整,可以正式投产运行的光伏电站,并对工程的手续、资料、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1)发电项目的设计、可研报告编制,响应方应依据谈判方提供的建议等进行优化设计,完善组件布局方案、设备选型等。
(2)恒峰g22国际基础4号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匹配支架安装需对屋顶防水隔热层进行更换或其他技术处理。
(3)施工图编制、审核与签章,竣工图的编制与签章、电网接入相关手续办理、电网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整改,屋顶负荷计算等。
(4)发电项目相关的设备选型、采购(组件除外)、安装、联调联试、并网正常运行发电、电能质量监测等。
(5)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施工按照国家相关光伏电站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满足甲方谈判文件要求,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一次性完成并网发电。
质保期:工程建设质保期两年,电气设备质保期五年。
重要提示:响应单位需到现场查勘,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我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的我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实际需要的设备材料规格及要求应不低于我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数量应根据现场查勘并结合响应方的经验确定。
2.2本项目结算方式:
费用计算方式:实行固定单价,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并通过审计为准,合同款项按工程进度支付。
2.3本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通过图纸会审的施工图纸(含电缆清册、设备材料清单)(蓝图)六套和电子版(CAD一套和PDF一套),可研报告(纸质签字盖章版三套,电子签字盖章版一套)、屋顶负荷计算书(纸质签字盖章版三套,电子签字盖章版一套)、经业主方会审通过的匹配支架安装对屋顶防水隔热层进行更换或其他技术处理的施工方案(纸质签字盖章版三套,电子签字盖章版一套)、施工图纸(蓝图)六套和电子版(CAD一套和PDF一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请款申请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
(2)施工单位进场完成施工手续办理,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主要材料进场达到清单量价值的50%或以上,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请款申请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3)乙方在主体工程(全部支架、组件安装)安装完成,组件方阵连接、逆变器安装,并网柜安装,系统联调联试完成,完成电网接入系统批复整改,满足供电公司并网要求并同意并网,电站并网试运行正常20天后,屋顶防水隔热层会同业主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请款申请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4)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监理或甲方书面确认形成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工程量计算并以通过审计为准的结算合同总价签订结算合同后,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请款申请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天内支付至实际结算合同总价的97%;
(5)剩余3%作为质保金,以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2年。两年后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请款申请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天内支付至实际结算合同总价的100% 。
3.被邀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国内外企业;
(2)总承包单位资质要求:
①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承装(修、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含)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需要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含)或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咨询单位需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含)资信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为电力(含新能源);
相关操作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证,包括但不限于电焊证,电工证,高处证等,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3)总承包单位如将设计咨询、劳务进行分包,总承包单位需选择具备与以上第(2)项要求同等资质的设计咨询、劳务单位,确保分包单位有能力承担设计咨询工作,以保证工程设计质量,严禁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分包单位不得转包和再分包。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偷漏税记录。提供无欠税证明文件。
(5)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累计不低于10MW(含)总承包施工案例。
(6)信誉要求:
①询比截止日前三年(询比文件截止之日前1080天)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相关记录;
②询比截止日前三年(询比文件截止之日前1080天)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相关记录;
③询比截止日前三年(询比文件截止之日前1080天)内询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相关记录;
④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⑤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⑥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各项提供信用承诺书,其中①-③项提供网上信誉证明查询截图,④-⑥项提供信誉证明承诺书。
(7)其他要求:
①承包商近三年参与响应过程中没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违规行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以上请对应提供盖章承诺文件
4.询比内容及成交原则
(1)询比内容:恒峰g22国际基础星沙园区4号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成交原则:合理低价成交法
5.材料接收及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者,请在2025年 10 月 19 日12:00之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响应人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财务要求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文件、信誉要求资料等所有资格条件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我司,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报名邮件主题必须为以下格式:报名资料-XXXX公司(报名单位全称)-恒峰g22国际基础星沙园区4号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6.联系方式
采购方:恒峰g22国际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中电恒峰g22国际大厦南塔22层
联系人:张永
联系电话:0755-26639997-2114
邮箱:zhyd@qs-salon.com、zhangyong@qs-salon.com、wenhua.liu@qs-salon.com
注:我司以上三个邮箱均收到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成功,采购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